如何防止精神病患者发生暴力行为?
2012-03-23 15:39:31精神病患者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失去正常思维的情况下,他们的行为有较大的盲目性和不可预料性,容易产生肇事肇祸、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对他人和自身造成危害。
有研究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暴力行为以凶杀案为多见。患者可以在幻觉、妄想的直接支配下,对周围的人发起攻击,造成他人的伤害;或在病理性情绪、意志的影响下,因环境中微不足道的刺激突然攻击他人,且对时间、地点不加选择,往往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实施危害行为,作案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现场周围徘徊。
世界卫生组织在2002年将“暴力行为”定义成:威胁要使用,或者已确切故意使用针对自身、他人、特定人群或特定社会的武力或权力,导致或者极有可能导致损伤、死亡、心理伤害、畸形或生存条件被剥夺等结果。
防范精神病患者的暴力行为,不仅是为了保护他人,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患者本身,这是一个需要被全社会重视的问题。
病例1
患者张某,男性,
但是,患者的服药依从性差,用药2-3个月后,即自行停药,中断门诊。没过多久病情反复,不得不断断续续再次门诊诊治。至2008年因间断用药,病情多次反复,且有加重的趋势。
张某因脾气暴躁,易冲动,多次与同学和家人发生冲突,而后不打招呼独自外出数日,
病例2
患者李某,男性,26岁,大专毕业。家人反映他毕业两年来已调换4次工作,最长的一份工作持续6个月。每次离职都源于人际关系差,无法适应工作环境而被辞退。
就诊前的半年内,李某一直在家休息,很少外出,情绪不稳,对父母的态度较生硬,与父母之间没有主动的言语交流,有时会痴笑,或对着窗外大声说话。生活无规律,睡眠无规律,经常不分场合拨打以前工作单位的电话,甚至在凌晨两三点拨打亲戚家的电话。对方接通后,李某不说话,当即挂断电话。亲戚报警后查到原来是李某所为,这才引起家人的重视。
2006年9月患者首次来就诊。当时他的意识清晰,不愿与人接触,情感淡漠,交谈过程中存在大量的言语性幻听和大量的被害妄想,感觉周围有明显的不安全因素,否认有精神病,拒绝治疗。
在家属的强行管制下,李某服用了抗精神病药物,用药10天左右,情绪方面有所控制,异常行为有所减少。一个月后,症状基本缓解,对自己的病有所认识,能每月按时门诊、随访。
2007年9月,患者认为自己的病已经痊愈,服药变得不规律,2个月后病情反复,在家吵闹,对着床不停地谩骂,在家与父母吵架,摔东西,整夜不眠,甚至讲一些威胁邻居生命的言语。无奈之下,家人再次强制送他来精神科门诊治疗。
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后,李某的病情迅速缓解。至此,他意识到了治疗的重要性,服药非常自觉,目前已坚持用药2年,病情稳定,现在已经恢复工作。
从病例1患者的就医过程来看,张某在早期的治疗过程中,病情能够迅速得到缓解。但因为其父母对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在患者病情好转之际,放松警惕,放任患者中断治疗,以至于患者病情波动大,病情多次反复而住院治疗。随着病情的迁延,每次复发后病情都有加重的趋势,治疗缓解也不彻底。患者于
病例2中也是一位青年患者。当家人意识到儿子有精神异常时,赶紧将他送至精神科门诊治疗,病情迅速得到缓解。但在用药一年后,家人对其服药放松警惕,患者认为自己的病已好转,服药不规则,2个月后病情反复,不得不继续治疗,病情才得到控制。
预防办法
1.要了解可能引起患者出现暴力的原因。
幻听
患者如果凭空听到有声音在骂他,就可能与之对骂,也可能气得摔东西。有些患者凭空听到邻居议论他,就会到处寻找声音,或者找邻居吵架。在旁人看来,这些行为很难理解。
在幻听中,最危险的是命令性幻听。这种幻听生动具体,来去突然,内容多具有威胁性,患者对此难辨真伪,并且绝对服从。比如,患者凭空听到有声音让他去死,患者会毫不犹豫地采用跳楼、用头撞墙等方式自杀。这种自杀往往突然发生,家属看不到任何先兆,只是在事后(如果自杀未成功的话),患者才肯说出“是一个声音让我去死”。再比如,一位患者凭空听到声音,称赞他如何有才干,让他在次日午夜之前到达某个地方接受一项重要的“任命”。于是,患者在不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便走出家门,登上了去外地的列车。总之,由于命令性幻听具有内容上的危险性、时间上的不可预测性,家属对此一定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如果发现患者存在这个症状,要时刻陪伴在他身边。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最好送患者住院治疗。
妄想
被害妄想是精神病中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多数患者采取忍耐、逃避的态度,但少数患者会“先下手为强”,对他的“假想敌”主动攻击。对此,家属最重要的是弄清楚患者的妄想对象,患者认为谁要害他。如果患者的妄想对象是某个家里人,则应尽量让这位家属远离患者,至少不要让他们单独在一起。
具有钟情妄想的患者,可能反复纠结于自己的“妄想情人”,从而引起纠纷;也可能认为自己与“妄想情人”无法结合,是由于某个人从中阻挠,而与其他人发生冲突。
具有嫉妒妄想的患者,不惜跟踪、监视、妨碍其配偶的正常生活,也可能直接去攻击妄想中的“第三者”。
因此,必须对这些冲动的强度和采取行动的能力进行评估,比如患者是否认为迫害者应当受到惩罚;患者伤害他人的想法是否与幻听有关,目前是否无法拒绝这些声音;患者是否讲过采取行动的打算,是否有行动计划等。
2.不要与患者进行争辩。
你可以不同意患者的观点,但不应该试图让患者相信他是错的。对一个急性精神病发作的人是无理可谈的,任何雄辩都于事无补,只会添乱子,火上浇油。所以,你需要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与患者对抗,也不要批评他,更不要流露紧张和畏惧的表情,而是要平静、简短地发表你的意见。
3.立即减少患者身边人员,包括家中的客人、朋友尤其是小孩要离开。
4.如果发生了伤人毁物,立即报警,必要时采取强制手段送患者到医院就诊。
5.对手持棍棒的患者,应设法转移其注意力。比如一个人站在患者的正面吸引他的注意力,另一个人从侧面或背面用被子或宽大的外衣裹住患者的头部及上肢,也可以把水泼向患者的面部,暂时模糊患者的视力——达到取下凶器、约束患者的目的。
6.家中保管好可以用做凶器的日用品,不使患者轻易随手操起就能得到。
如果家人观察到上述情况,一方面要努力说服患者去医院就诊,另一方面,尽量给予患者情感上的安慰,设法引导患者用适当的方式,即非破坏性的行为来表达和发泄。家人可以把患者带到一个安静、安全的房间,关掉电视机、音响,设法取走伤人的工具或可能被毁坏的物品,允许患者在房间内自由走动。
——文/杨晓敏 主任医师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