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可食?不可食?
2015-02-17 15:43:13狗肉可食?不可食?
█文_林荣泉上海市肉类行业协会技术顾问
秋冬,是狗肉旺销季节。狗肉可食?不可食?目前我国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禁止公民杀狗、食狗。所以食狗肉成为狗肉爱好者的权利,但法律没有禁止的东西,未必符合人类现行文明规范。把狗、猫当做是人类朋友的人们,深恶食狗行为。今夏,广西玉林民间举办“夏至荔枝狗肉节”,一天杀掉上万条狗。事后,江苏沛县为支持这个狗肉节,也举办了有一定声势“沛县樊哙狗肉节”,日宰两千多条狗。对此,在一些爱狗人士的心目中,几乎成了“舌尖上的罪过”。引发动物保护主义(爱狗人士)和食狗人士从舌尖口角争论蔓延到道德谴责,直接发展到肢体冲突。狗肉可食和不可食的争论,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双方各执一词,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争论的是狗肉,折射的是文明。
食用狗肉的历史
狗肉,早在西秦时代就已进入中国人的食谱。古时狗肉作为珍贵食材,只有高层贵族阶层才享用得起。《礼记》说:“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狗肉是士以上贵族才有资格享受的美味,当时的“天子”也以狗肉作为庄严的祭品。这从汉字“献”的造字结构足以说明,“犬”字偏旁即表示狗献祭的意思。
到秦汉时期,食狗之风大盛,狗肉从贵族的食谱中扩展至平民的餐桌。汉高祖刘邦的“马仔”樊哙,发迹之前就是江苏沛县市井中的一个“屠夫”,以屠狗为营生。时人食狗亦与羊、豕(猪)同,故哙专屠以卖之。刘邦特别喜爱食樊哙烹制的狗肉,在饮食文化历史上留下一道名菜“沛公狗肉”。据古典记载:汉朝人述“中者屠杀羊、狗,鼓瑟吹笙,贫者鸡豕五芳”。由此说明狗肉的品位要高于鸡肉、猪肉,中产阶层才吃得起狗肉。穷人只能吃鸡肉、猪肉,但在隋唐之后的北宋时代,狗肉开始退出汉族人的主要食单。
在中原家庭的餐桌上,猪肉与羊肉才是最常见的食用肉类。究其原因:一是可供人们食用的肉类已经比较丰富,肉猪、肉羊养殖业得到空前发展,人们一般情况下不再需要将狗当成食用动物。二是佛教与道教的兴起,倡导信徒禁止食用狗肉,道教亦称:“以犬为地厌不食之”,受到宗教思想的影响,人们也自觉不食或少食狗肉。
我国局部地区如江苏沛县食狗风俗有2000年以上历史,肉狗的养殖已作为一种传统的畜牧产业之一。投资小,见效快,效益高。我国肉狗养殖业,早在1956年起始到1990年代呈现产业发展兴旺期,并形成个体、集体一起上的局面,1996年底达到高峰,但到1998年由于千家万户饲养宠物犬的影响和动物保护主义人群的增加,使肉狗养殖业不断下降,特别是北方肉狗价格降到1996年的1/4。到了2009年,狗肉的品种改良,育种和养殖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长江三角洲以北的江苏省连云港沛县,与江苏交界的山东、安徽、河南等地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食狗人士集中地区,近几年狗肉价格又呈上升趋势,成为有发展前途的致富产业。
食用狗肉的四大隐忧
狗肉食用是个人爱好和选择,关键是如何规范肉狗生产经营产业链,严格把好质量安全关,使消费者吃得放心、安全。
但从目前的现状看,狗肉食用安全隐患重重:
其一,从源头上讲大部分地区的标准化、规模化肉狗养殖业占比极少,狗的来源复杂,收集采购渠道混乱,凸显监管缺位,给动物防疫和食用安全带来较大风险。零散的收集、采购主要来自偷盗者不正当捕捉手段:利用毒镖、毒针、毒药致死的狗,病狗、死狗以及未经免疫、防疫措施的流浪狗。病死狗肉,虽经高温烹饪后,杀灭病毒病菌,但私屠滥宰的潜伏狂犬病病毒的病狗血液、皮、毛等未经防疫消毒措施,仍有传染、扩散病源的危险。毒杀狗的含毒肉品流入市场易造成食物中毒案例,屡见媒体报道。
其二,屠宰加工环节没有政府定点屠宰,普遍存在私屠滥宰。流入市场的狗肉100%是未经检验检疫的问题狗肉产品。
其三,法规标准的缺失,仅有2010年农业部发布的《活犬产地检疫规程》导致产地检疫“一犬一证”异变为“一车一证”。没有屠宰检验检疫规程和相关的狗肉制品卫生标准,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
其四,狗肉食品安全存在监管的盲区。从养殖、屠宰、存储、运输、批发、零售产业链看,由于缺乏完全的法规标准体系,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执法检查带来诸多困扰,几乎成为监管盲区。
政府应规范引导安全食用狗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质量逐年提高,膳食结构正在不断发生变化。猪、牛、羊及各类禽肉供给丰富,得到满足之际,开始转向味美肉香、滋补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