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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逝者遗体能为新冠肺炎提供哪些支持?

来源:北京科技报

既然已经证明了新冠病毒本身的存在,还有必要再解剖尸体吗?其实,在疾病的治疗中,不仅要了解"敌人"的构造,更需要认识"敌人"是如何破坏人体的。

病理研究就像判官一样,以往,有很多临床不清楚的问题,都能在病理医生的解剖结果中找到答案。例如,肿瘤无论是原发性还是有转移,都需要明确病理位置,以便临床医生采取恰当的治疗手段。当肿瘤还是原发性,并且没有转移时,手术是最好的方式,如果转移了,则要进行化疗或生物疗法等。

同样,对于新冠肺炎来说,如果病理上没有完整的、系统的信息,就不能从整体上解释新冠病毒疾病的病因学和病理机制,无法从整体上认清疾病是如何发生的,又该如何预防和治疗。


▲冠状病毒(图片来自网络)

正像参与解剖工作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教授、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刘良所指出的,"新冠肺炎患者肺部会出现毛玻璃样病变,但肺部究竟是怎么病变的,没搞清楚;临床上,患者会出现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计数减少的情况,这比较反常,有些医生也百思不得其解;现在我们也在争论粪口传播究竟存不存在,就需要对从口腔到肛门每个地方做观察取材,看病毒究竟在什么地方,看它的存在是不是受到肠道微环境的影响……"


▲病理解剖实施团队成员、上海第一批援武汉医疗队领队郑军华(图片来自网络)

郑军华表示,我们正在逐渐认识这个新病。对于一些危重病人的救治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惑,进行遗体解剖,有助于了解这个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明确它的病理改变,为今后的治疗提供更多的支持支柱。

例如,CT诊断显示有毛玻璃样改变,事实上我们应该明确这种改变是水肿、感染、纤维化引起的,还是其他因素引起的,这对我们的进一步的诊断、治疗是非常重要的。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丛斌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们对新冠病毒感染致病、致死的病理学机制并不十分明确,对病人体内的免疫性炎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细胞缺氧或用氧障碍,系统性炎症反应综合征和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的临床诊断还缺乏形态学依据,这些都需要通过解剖才能知晓。

丛斌表示,如果我们能从遗体组织内分离出病原体,就可以对病原体外壳的蛋白质等大分子结构进行分析,并可做一、二、三代的比较研究,视其毒力的变化来预测未来的流行趋势。

希望解剖病理送检后将为新冠肺炎的研究和治疗带来一些新的突破。

本文来自:北京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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